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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hmps - 教務處公告 | 2019-09-04 | 點閱數: 466

 

108年雲嘉青少年發明展覽會暨嘉義縣第7屆青少年發明展覽會實施計畫

一、目的:

()推動教育資源區域整合與共享。

()激發中等以下學校師生創新實作潛能。

()鼓勵師生發揮創造力、營造創意生活及改善生活機能。

()參賽作品於網站永久展覽,提供校際觀摩及教學素材。

二、主辦單位:嘉義縣政府教育處

三、協辦單位:雲林縣政府教育處

四、參加對象:嘉義縣、雲林縣公私立高()國中小在籍學生。

五、經費來源:嘉義縣政府教育處年度預算。

六、評審方式:

()邀請國際發明展之各級績優指導老師,擔任評審委員。

()評審線上預審期10日以上。

()召開評審委員會,確認各組類獎項,公告於網站。

()嘉義縣、雲林縣各組(高中職、國中、國小)均正取10隊,小計30隊。

七、活動期程:

()各校遴選優秀作品:請各校於108930日前辦理。

()報名事宜:

1、「作品說明書」電子檔(pdf)上傳:

(1)至多4頁,免附封面。

(2)內含專利查詢、實體作品照片3張,否則不列入評分。

2、報名表件:

(1)團體報名表(如附件一,經校內逐級核章、掃描上傳)

(2)作品原創聲明暨授權同意書(如附件二,經師生簽名、掃描上傳)

3、傳送網址:http://invent.cyc.edu.tw/invent108/

(1)帳號密碼:帳號及預設密碼均為各校教育部6碼代號。

(2)網站準時關閉。建請預留3小時作業時間,確保完成報名、上傳。

(3)上傳期程:108101日至1081010日止。

(4)上開時段內,可自行更新檔案。

()評審結果:

11081028日前,網站公告成績、評語(自行查詢)及代表隊。

2、鼓勵代表隊依據評審建議精進作品,選定全國發明展覽會,自行報名參賽。

八、競賽規則:

()參賽事宜:

1、資格與組隊:(不接受跨校、跨組或單一學生)

(1)國小組:國小高年級學生,每小隊最多3人,指導老師1員。

(2)國中組:國中學生,每小隊最多3人,指導老師1員。

(3)高中職組:高中職學生組隊,每小隊最多3人,指導老師1員。

2、各校送件數:各校參賽合計送件數如下:

(1)班級數20班(含)以下之學校,至多參展8件;

(2)班級數21()以上之學校,至多參展16件;

3、每名學生限參賽1件。

4、團體報名總表(不接受跨校組隊、跨校指導),如附件二。

()組別與類別:共計12組類。

1、組別:計3組,分國小組、國中組、高中職組。

2、類別:計4類。

(1)災害應變(有助於預防自然災害、大型災害及救難之發明)

(2)運動育樂(對增進學習或運動等便利或效果之發明)。

(3)環保綠能(對本縣生態環境保護、資源再利用有幫助之發明)。

(4)健康照護(對縣民生活衛生及安全便利、高齡者及身心障礙者生活便利有改善之發明)。

九、獎勵內容:

()為落實行政考核與教學評量等機制,大會不提供參展證明。

()師生榮獲獎狀者,均由嘉義縣政府統一印製。

()學校團體獎:核發獎狀乙紙。

1、計分方式:特優採計6分、優等4分、甲等2分、佳作1分。

2、獎項與積分:

(1)團體特優獎:累積總分達30()以上者。

(2)團體優等獎:累積總分達2915分者。

()獲獎學生:每位核發獎狀乙紙,並敘明組內成員,以嘉許團體創意。

()指導教師:

1、榮獲特優者,核予嘉獎兩次;優等或甲等者,核予嘉獎乙次;佳作者,核予獎狀乙紙。

2、教師獎勵係採計案內所獲最高獎勵辦理之並敘明指導事實,以鼓勵教師社群共同指導。

十、遴選各縣市代表隊:經評審委員會討論,依縣市分別錄取。

()分高中職、國中、國小3組,綜合4類別評審結果,錄取之。

()不分類別,各組正取10隊及備取2隊。

()縣市分別正取30隊及備取6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