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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hmps - 教務處公告 | 2019-09-04 | 點閱數: 738

嘉義縣108年度國民小學能源教育教具製作比賽計畫

壹、依據:經濟部能源局108年度「輔導學校推動能源教育計畫」。

貳、目的

(一)推動綠建築環境共生住宅概念,強調與地球環境共生共榮的環境設計觀。

(二)強調以人生活的健康舒適為原點,追求與地球共生共榮和人類永續共識。

(三)鼓勵本縣教師投入研發國民小學之能源教育教具設計,以提昇教師製作能源教育教具能力,啟發學生學習興趣,並提昇能源教育教學品質。

參、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經濟部能源局

二、主辦單位:嘉義縣政府、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三、承辦單位:嘉義縣中埔鄉和睦國民小學

肆、活動對象:本縣各國小學校教師。

伍、組別:

【每件作品限2人創作,每人最多限參加2件作品,】

陸、作品規格及形式:

(一)參賽作品應包含:

      1.報名表(附件一) 2.作品說明書(附件二) 3.授權同意書(附件三)

      4.聲明書(附件四)

(二)比賽作品以實物模型為主,避免以電腦教學軟體形式呈現。

(三)材料盡可能使用資源回收物品替代,任何材料、材質均可,黏著方式不拘,但必須美觀、堅固能搬動(作品脫落無法辨識即不予計分),可繕打少量文字補充於模型上輔助說明。

(四)並於競賽前將報名表(附件一)、作品說明書(附件二)、授權同意書(附件三)、聲明書(附件四) 核章後掃描成PDF檔,1081011日前Email至和睦國小公務信箱hmps@mail.cyc.edu.tw陳勝哲主任收

(五)實物作品於1081011日前送至和睦國小。(日期以郵戳或送交簽收之日為憑,逾期不受理 )。郵寄地址:606 嘉義縣中埔鄉和美村後庄16 ,和睦國民小學教務處收。並請註明( 108年度嘉義縣能源教育教具製作比賽作品)

柒、評分項目及權重:

1.學習目標的明確性  10%

2.教具設計的發展性  15%

3.教具操控的簡易性  10%

4.教具的實用性      25%

5.教具的教學成效性  20%

6.教具設計的創造性  20%

捌、獎勵方式:

特優          90分以上      嘉獎兩次 

         80分以上      嘉獎乙次 

甲等          70分以上      獎狀乙紙 

玖、注意事項:

(一)所有入選之作品其著作權〈附授權書如附件〉歸屬嘉義縣政府教育處所有,俾供參加全國能源教育成果發表會展示宣導使用;參加比賽作品均不退件。

(二)參賽者應無償授權主辦單位使用得獎作品於各項宣導推廣用途上,包括公開陳列、公開展示、以任何形式將得獎作品之內容行使重製、編輯、改作、印製、公開傳輸等方式,不限時間、地域、次數之利用,並得再授權他人為上開方式之推廣利用,參賽者並同意主辦單位使用。

(三)參賽作品必須為未曾公開發表之原創作品,且不得有抄襲情事;倘有抄襲不實者,如遭受檢舉或產生糾紛爭議,經查證屬實,得獎者應負糾紛排除之責,屏東縣政府得逕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及相關得獎證明)

(四)作品如有需使用光、電等動力,應自行解決動力問題,且需注意安全性與作品穩定性。

拾、預期效益:

運用創意環保、節能綠色素材及運用妙招,例如自然通風、採光、隔熱玻璃、節能燈具運用、超級省水法寶、室內空氣品質管理、災害應變裝置等。創作出適合國小學生使用的能源教育教具

拾壹、得獎公佈:評選結果於評審作業完畢後,公佈於嘉義縣教育網路網站。拾叁、經費來源:國立台灣師範大學能源推動小組專款補助。

拾肆、附則:

一、辦理本項比賽活動完畢後承辦學校工作人員依嘉義縣國民中小學校長教師職員獎勵準則辦理敘獎。

二、參與評審及本活動工作人員給予公差假登記。

拾伍、本計畫簽奉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