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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務處 - 教務處公告 | 2019-09-23 | 點閱數: 673
  • 申請資格:
    1. 國小階段:因家庭變故、家境清寒或家庭功能不彰,以及因列為中低、低收入戶而有中輟之虞,經各學校相關輔導會議審議通過,且經家長或監護人同意願意接受平日之夜間照顧,並經本市復學輔導就讀小組審查符合資格者。
    2. 國中階段:因家庭變故、家境清寒或家庭功能不彰,以及因列為中低、低收入戶而有中輟之虞,經各學校相關輔導會議審議通過,追蹤返校無法適應原就學環境,且經家長或監護人同意且有意願接受輔導就讀,並經本市復學輔導就讀小組審查符合資格者。
    3. 家庭功能不彰與遭逢變故定義如下:
      1. 符合高風險家庭學生。
      2. 雙親亡故之依親學生。
      3. 單親家庭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