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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 依據本府113年11月4日府民業字第1130281143號函辦理。 |
| 二、 | 為鼓勵全民學習客語、推動公事客語無障礙環境,以促進客語重返公共領域,請轉知及鼓勵所屬師生踴躍報考客語能力各級認證,亦請公告及協助宣傳相關訊息。 |
| 三、 | 因應客語師資需求,客家委員會將於114年3月15日(星期六)及10月18日(星期六)各辦理1梯次「客語能力中級暨中高級認證」。 |
| 四、 | 旨揭日程表已同步公告於客家委員會官網首頁/ 公告資訊 / 最新消息 ;又為鼓勵學習客語及持續開設相關課程,請轉知轄屬可依該會「提升客語社群活力補助作業要點」,提案申請開設客語課程,相關資訊請逕至該會網站(https://www.hakka.gov.tw/ 首頁/資訊公開/法規查詢/法規條例)查詢。 |
08-01 公告114學年度教科書版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