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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旨: | 檢送「114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臺灣手語教師第2期培訓及認證實施計畫」1份,請貴校依開課師資需求薦派教師參與培訓,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4年4月30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45701300號函辦理。 |
| 二、 | 「臺灣手語」已定為國家語言,依「國家語言發展法」規定,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自111學年度起由國民小學、國民中學及高級中等學校一年級開始實施。為賡續培育臺灣手語師資,爰辦理本計畫。 |
| 三、 | 國教署已委請國立嘉義大學辦理旨揭計畫,第2期培訓報名,請貴校依計畫薦派編制內現職正式教師參訓,培訓報名相關資訊摘要如下: |
| (一) | 參訓對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特殊教育學校)編制內現職正式教師,並經主管機關薦派者(視名額依國私立學校及未辦理培訓縣市序位優先錄取)。 |
| (二) | 報名方式:有意願且符合參訓對象之教師,請填具報名表並至報名表單網頁(https://forms.gle/si3TxxpNjnxEMcfb6 填寫報名基本資料。 |
| 1、 | 請貴校審核報名教師參訓對象資格,1校以薦派1人為原則。 |
| 2、 | 報名表經服務學校確認核章後,由服務學校於於114年5月26日(星期一)前以函送本府審核及薦派,並同時將電子檔寄到承辦人信箱(moki902@mail.cyhg.gov.tw)。 |
| (三) | 公告錄取名單:錄取名單將公告於國立嘉義大學特殊教育教學研究中心首頁最新公告區(https://website.ncyu.edu.tw/cset ),並以電子郵件個別通知錄取。 |
| (四) | 培訓時間、地點及課程:預計114年7月至114年12月,實際授課時間另行公告(薦送教師參訓地點應以就近區域為原則)。課程時數為108小時,課程安排每週1天,課程結束後,辦理初級臺灣手語課程評量,評量通過後,續上中級臺灣手語課程及學科課程。 |
| (五) | 參與本計畫之現職正式教師,請學校務必依錄取通知及本培訓之課表(含培訓後測驗)給予公(差)假。另,為鼓勵教師參與培訓,國教署將部分補助參訓教師排代課鐘點費。 |
| (八) | 對培訓及認證事宜有疑問者,請洽國立嘉義大學(特殊教育教學研究中心),聯絡電話(05)2068101、(05)2068102。 |
08-01 公告114學年度教科書版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