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移民署第 10 屆新住民及子女築夢計畫
*報名資格
一、 新住民: 現或曾與國人結婚之外國人、無國籍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及歸化取得我國國籍者,且在臺合法居留、定居或設有戶籍。
二、 新住民子女: 上述新住民之已設籍子女,且在臺居住及年滿 6 歳以上者,如有特殊情形,將視個案認定。
*報名期間
即日起至 112 年 11 月 20 日止,詳細內容請至內政部全球資訊網( https ://http://www.moi.gov.tw )、本署全球資訊網( https ://http://www.immigration.gov.tw )及新住民培力發展資訊網( https ://ifi.immigration.gov.tw )「最新消息」專區下載,如有相關疑問,請洽詢專線 02-23889393 分機 2371 。
*計畫書、報名簡章及報名表,詳參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