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 112 年度「我心目中的老師」攝影比賽活動實施計畫
*參加對象:本縣國小中年級、高年級及國中共三組,每校最多以 15 件作品為原則。
*交件期限:自 112 年 9 月 5 日至 112 年 9 月 7 日,作品送達以郵戳或親自交件日期為憑。(請將作品圖片免文字存檔,檔名為學生姓名,並將電子檔燒錄成光碟,光碟片外請書寫校名) ( 圖檔畫素必須達實際 400 萬畫素【300dpi 3000×2000】以上,檔案格式必須以 JPG 檔為主。)
*實施計畫,詳參附件。